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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来超律师北京市律协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谢会生律师 北京邦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周杰的代理律师

张军律师 北京大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周杰主动报警又离开 12小时之后又现身 是否构成逃逸 律师激辩 洗清逃逸名 “消失”理由得过硬
交锋一 逃逸 案情介绍 周杰在事发后立刻拨打了报警和急救电话,并称在现场等待了20分钟,但最终却在警方到达现场前打出租车离开。 律师观点 不想逃避责任 不属逃逸 谢会生律师: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事发后,周杰很快拨打了报警电话,在电话里,周杰说了自己的姓氏、车牌号还有手机号。 根据常理来推断,在报告了这些信息后,周杰肯定是跑不掉的,所以从这点来说,周杰没有逃避法律责任的动机。 此外,有人质疑说,周杰是为了逃避酒后驾车的责任,但是事实证明,周杰当时确实没有喝酒,所以逃避该项责任也无从谈起。 另外,虽然当时周杰驾驶的奔驰车没挂车牌,但是在报警时周杰还是说明了自己的车牌号,所以逃避没挂车牌的责任也不存在。 综上所述,周杰没有逃避任何责任的动机,当时确实是因为有事离开了现场,所以其行为不应当属于逃逸。 “消失”12小时 有逃逸嫌疑 张军律师:周杰的行为有逃逸的嫌疑。 因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驾驶车辆或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周杰在事发后主动打电话报警,通报了姓氏,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应当说尽到了基本的义务,但是其离开现场,并且不主动与警方联系,导致警方在12个小时后才对其进行酒精测试,如果当时其是酒后驾车或有其他违法行为,那么他的行为就存在逃避法律追究的意图。 所以周杰应有其在那12个小时内确实无法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的不可抗力的理由。如果没有,就有明显的逃逸意图。 想洗清逃逸名 “消失”理由应过硬 董来超律师:构成交通事故逃逸,需要有主观上逃避法律追究的意图和客观上实施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主观和客观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能构成交通事故逃逸。 在这个案子中,周杰在警方到来之前离开了现场,所以构成逃逸的客观条件已经存在。而周杰想证明自己没有构成逃逸,就需要举证证明其主观上没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意图。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周杰“消失”12个小时不与警方联系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果周杰想洗清逃逸之名,必须有过硬的“消失”原因。 交锋二 酒驾 案情介绍 事故发生后,伤者之一指认周杰身上有酒味。而周杰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才到交通队接受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零。警方经过调查,排除了周杰有酒后驾车行为。 律师观点 各种证据均表明 周杰根本没饮酒 谢会生律师:因为在6月1日晚7时到6月2日凌晨3时许,周杰共参加了3个活动。事故发生后,警方对周杰可能涉及饮酒的全部场所及其接触人员进行了调查,大量证人的证言都表明,周杰根本没有饮酒。 如果说在这些证人中,有周杰的朋友和同事,但是像服务员、出租车司机这些没有关系的人员做出周杰没有饮酒的证言,应该是足以让人相信的。 根据权威的检测,周杰体内也没有酒精含量。 12小时后鉴定 已经没意义 张军律师:周杰在事故后12个小时再接受酒精检测已没有太大意义。 按照医学上对于酒精在人体内循环、代谢的研究,酒精一般在进入人体内90分钟后达到代谢的高峰,根据人的个体情况,一般在24小时内就能代谢完毕。 周杰的不当之处是其自行去医院检测,这不符合常理,因为如果真的没有喝酒,是不可能去医院检测酒精含量的。 周杰行为有过错 但无法追究责任 董来超律师:酒精检测应当是立即的,如果失去了酒精检测的机会,之后再进行的检测就没有意义了,所以即使12小时后酒精检测为零,也不能说明当时驾车发生事故时的体内酒精情况。 虽然是周杰的原因造成了无法在事发后立即检测其是否喝酒,但是现在也无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报警后离开现场是否属于逃逸?12小时后做出没有喝酒的结论是否客观?事故责任应如何认定?随着周杰交通事故案的一波三折,这些问题越来越被大家所关注。 7月9日下午,周杰的代理律师和两位交通案件方面的资深律师做客本报,围绕以上问题展开深入讨论。交锋三 责任 案情介绍 根据警方认定,周杰在事故中属于超速行驶,而出租车司机高长来因为左转弯未让直行车也存在违法情形。但是因为周杰弃车逃逸,所以最终确定周杰承担主要责任,高长来承担次要责任。 律师观点 车转弯不让直行 应负主要责任 谢会生律师:因为根据相关的规定,在道路上行驶时,转弯车辆应当避让直行车辆。但是在该事件中,高长来转弯时没有停车瞭望,也没有减速让周杰先行。 并且在事故发生时,周杰及时刹了车,而律师通过分析认为高长来没有任何避险措施。 所以说,高长来的违法行为属于严重过错行为,并且是此次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在事故中起主要作用,而周杰超速的行为属于一般过错行为,在事故中起次要作用。 因此高长来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周杰最多负次要责任。 逃逸责任加重 但未必要负主责 董来超律师:本案中周杰离开不是事故发生的原因,而是事故的结果之一。 如果最终周杰被认定为逃逸,可能造成责任加重,但是未必要负主要和全部责任。 因为根据规定,只有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情况下,才应承担全部责任。 在本案中,因为事发时间是凌晨,车辆较少,并且当时道路附近的探头记录下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所以周杰虽然离开了现场,但是并未造成证据灭失。 所以说,交管部门并不能因周杰离开最终确定周杰承担主要责任,还是应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事故当事人的过错来进行责任认定。 事发后表现不佳 应定主要责任 张军律师:根据周杰在事故中的表现,其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因为周杰驾驶无牌照机动车超速行驶、发生事故后在交警到达前自行离开现场、不配合交警的调查等行为,显示其对事故的一种漠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周杰承担主要责任是没问题的。 交锋四 刑责 案情介绍 据媒体报道,在该案中,伤者的伤势比较严重,如果最后伤者被定为重伤,周杰是否会承担刑事责任? 律师观点 不是逃逸 不会承担刑责 谢会生律师:周杰是否会承担刑事责任,关键在于其是不是逃逸。 但是经过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周杰从主观故意上,没有逃逸意图的存在。所以说,即使伤者被认定为重伤,那么周杰也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而不是刑事责任。 逃逸如致重伤 可能担刑责 张军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并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按此规定,如果周杰逃逸被最终定性,而又有一人以上的伤者为重伤,周杰就有可能要负刑事责任。 如为故意离开可能导致担刑责 董来超律师:在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故意离开现场,被认定为逃逸,则可能面临承担交通肇事刑事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司机在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因为担心自己喝酒的事实被警方发现,会选择离开。这样做虽然可能会规避酒后驾车所承担的责任,但是如果伤者没有及时得到救助,最终导致伤情严重,那么就可能要负刑事责任。 两相比较,司机可能躲掉了一个较小的行政责任,却换来了一个更大的刑事处罚。 律师提醒 发生交通事故 正确处理5步走 三位律师提醒司机朋友,发生交通事故后从5方面着手处理: 1.停车后切断车辆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2.及时报警,在现场等候警察到来。 3.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如果为了抢救伤者必须移动肇事车辆、伤者时,应在其原始位置做好标识。 4.可以搭乘过往车辆送伤者去医院。 5.向交警如实陈述事发经过。 本版撰文/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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