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来超律师团队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侵权人死亡,继承人成被告。
2010-04-12 09:53:05 来源:董来超
侵权人死亡,继承人成被告。
案件名称:于某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
基本情况:2004年8月1日,于某、信某、信某某、郭某四人乘坐驾驶员郭某某的小客车与胡某某的小客车相
撞,造成郭某某当场死亡,同车于某、信某、信某某受伤,于某、信某、信某委托本所董律师作为原告代理
人提起诉讼,胡某某提起反诉。
责任认定:郭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胡某某无责任
原告:于某、信某、信某某
被告:石某某(系郭某之妻)、郭某(系郭某某之子)、胡某某
受理法院:怀柔区人民法院
解决方式:判决结案。怀柔区人民法院(2006)怀民初字第04382号判决书,判定因胡某某在交通事故中无责
任,不属于共同侵权人,不适用共同侵权的规定,石某某、郭某作为交通事故责任人郭某某的法定继承人应
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特点:
本案中,直接侵权人郭某某因驾驶失误导致了本起交通事故,但其在事故中死亡,无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
我国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接受继承的,应当在继承的范围内承担对赔偿权利人的赔偿。所以石某某和郭某
作为侵权人郭某某的法定继承人,应作为赔偿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
- 大家都在看

洗清逃逸名 “消失”理由得过硬 周杰主动报警又离开 12小时之后又现身 是否构成逃逸 律师激辩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